洁净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9-02-02 05:12:00

 

 
   洁净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宜使洁净手术部处于受控状态,应既能保证洁净手术部整体控制,又能使各洁净手术室灵活使用。洁净手术室应与辅助用房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应每间采用独立净化空调系统,Ⅲ、Ⅳ级洁净手术室可 2~3间合用一个
系统;新风可采用集中系统。各手术室应设独立排风系统。有条件时,可在送、回、新、排风各系统上采用定风量装置。
. Ⅲ级以上(含Ⅲ级)洁净手术室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的方式,即把送风口直接集中布置在手术台的上方二.净化空调系统空气过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至少设置三级空气过滤。
2 第一级应设置在新风口或紧靠新风口处,并符合相关规定。
3 第二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正压段。
4 第三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未端或紧靠未端的静压箱附近,不得设在空调箱内。
. 洁净用房内严禁采用普通的风机盘管机组或空调器。
. 准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采用带亚高效过滤器或高效过滤器的净化风机盘管机组,或立柜式净化空调器。
. 当整个洁净手术部另设集中新风处理系统时,新风处理机组应能在供冷季节将新风处理到不大于要求的室内空气状态点的焓值。
. 每间洁净手术室的新风量应按下列要求确定,并取其最大值.
2 补偿室内的排风并能保持室内正压值的新风量。
3 人员呼吸所需新风量。
当最大值低于要求时,应取相应数值,见下面参数表


. 洁净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新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防雨性能良好的新风口,并在新风口处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2 新风口进风速度应不大于 3m/s。
3 新风口应设置在高于地面 5m、水平方向距排气口 3m以上并在排气口上风侧的无污
染源干扰的清净区域。
4 新风口不应设在机房内,也不应设在排气口上方。
5 宜安装气密性风阀。
. 手术室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l 手术室排风系统和辅助用房排风系统应分开设置。
2 各手术室的排风管可单独设置,也可并联,并应和送风系统联锁。
3 排风管上应设对≥1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 80%的高中效过滤器和止回阀。
4 排风管出口不得设在技术夹层内,应直接通向室外。
5 每间手术室的排风量不宜低于 200m3 /h。
. 手术室空调管路应短、直、顺,尽量减少管件,应采用气流性能良好、涡流区小
的管件和静压箱。管路系统不应使用软管。
. 不得在Ⅰ、Ⅱ、Ⅲ级洁净手术室和Ⅰ、Ⅱ级洁净辅助用房内设置采暖散热器,但可用辐射散热板作为值班采暖。Ⅳ级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如需设采暖散
热器,应选用光管散热器或辐射板散热器等不易积尘又易清洁的类型,并应设置防护罩。散热器的热媒应为不高于 95℃的热水。
. 手术部使用的冷热源,应考虑整个洁净手术部或几间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能在过渡季节使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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