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GMP看产品与环境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6-02-23 08:21:00

从GMP看产品与环境的关系

药品是关系人们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当今国际公认的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它的实施同样需要良好环境的支撑。本文通过对GMP与环境、GMP与污染控制技术等方面的讨论,论述“洁净技术服务于社会”的鲜明主题。我们不遗余力地推行洁净技术,即污染控制技术,正是为提高产品质量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国际洁净技术论坛上,国际专家发表了“产品决定于环境”的演讲,这个命题揭示了“洁净技术服务于社会”的鲜明主题。我们不遗余力地推行洁净技术,即污染控制技术,正是为提高产品质量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一、GMP与环境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当今国际制药行业公认的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它的实施同样需要良好环境的支撑。

 

    药品是关系人们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它的质量必须万无一失。实施GMP的最终目标,是为了确保生产的每一支针、每一颗药(而不是传统的质量保证单位,即每一批药)都安全、有效。因此,GMP体现了对药品生产,原辅物料入库到成品销售的全过程控制要求。GMP的这个概念,不只限于生产操作,它涵盖参与或服务于生产,并影响成品质量的各种因素,如厂房、设备、设施、物料、人员、检验、监督、管理等全部硬件和软件的控制。控制的重点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药品生产所造成的差错、污染和交叉污染,说到底就是对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从而确保药品质量的万无一失。

 

造成药品生产污染和交叉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环境中的微粒(灰尘、药尘等)和微生物。它们寄迹于空气、工艺用水、原辅物料、设备设施、生产人员等各种载体中,并直接或间接地污染药品。因此,微粒和微生物是医药洁净厂房环境控制的主要对象。其中微生物具有存在范围广、生长速度快、生存能力强等特点。即使在已经净化的环境中,引发微生物大量繁殖的多种因素依然随处可见,它所产生的二次污染(细菌代谢物等)和交叉污染,从数量和程度上对药品的危害更大。作为污染物质,微生物是医药洁净厂房环境控制的重中之重。

 

应引起我们重视的是,药品生产过程会大量产生污染物质,并形成孳生微生物的有利条件。药品生产前如果没有按规定清场、清洗、处理、消毒、灭菌,上一批的残留物就会积聚在设备、管道、容器的缝隙、死角中,致使微生物大量繁殖,成为新的污染物,并与下一批物料产生交叉污染;此外,生产过程中的设备机械磨损、润滑油渗漏、原辅物料流转、生产物料和传热介质的跑冒滴漏等,如不及时清理也是造成药品污染的重要原因。要自始至终保证药品生产的洁净环境,就必须对污染物质实施全方位动态控制,抑制污染物质的生长,这是医药洁净厂房的重要特征。因此,对于医药洁净厂房中的污染源,不但应控制在进入洁净厂房前,更要把重点放在生产全过程中;环境控制的范围不能只限于洁净室(区)的空间,室内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管道、药用包装材料等一切容易产生和积聚污染物质的地方,都应处于受控状态,其目的是使药品生产自始至终处于良好的环境中。

 

GMP对环境控制的对象,在以微粒和微生物为重点的同时,也不能疏忽一切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其它污染物质。

 

          GMP对环境控制的理念与现代环境控制理论何等惊人一致,GMP需要洁净环境。

 

二、GMP与污染控制技术

影响药品生产的污染源,与其它工业生产一样,主要来自环境(如空气、水质)、设施(如厂房、设备、设施、工器具)、物料(如原辅料、半成品、包装材料)和人员(如操作、检验、维护、管理人员)等方面。其污染途径主要通过传播、接触等方式,从而造成药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为此,GMP对可能产生药品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场合、因素、途径、提出必须控制的要求,如表1、2所示。这些要求涉及室内相应的空气、工艺用水、设备设施、人员、物料、等净化的硬件设施,同时也包括对它们的管理、监督、检查等软件要求。然而,GMP的这些要求是原则的,而不是具体的;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操作性的。药品生产剂型多,工艺繁琐,生产条件不一,因此各剂型、各生产场所的污染场合、因素和途径,需要实施者通过对GMP的理解,结合自身情况去发现、寻找和控制。认为GMP上没有提及就不需要控制的观点是对GMP理念的误解。

 

 

表1 我国GMP(1998)要求严格分开的生产场所

GMP条款 要点 附注
第21条 青霉素类等强致敏药物与其它药品生产
β-内酰胺类药物与其它药品生产
要求建筑物分开
要求生产区域分开
第22条 避孕药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  
  下列情况不得同时在同一厂房内生产
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
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
强毒与弱毒
脱毒前与脱毒后制品
活疫苗与灭活疫苗
人血液制品的加工或灌装
预防制品的加工或灌装
不同种类活疫苗的处理或灌装
 
第23条 中药前处理、提取、浓缩与制剂生产
动物脏器、组织洗涤处理与制剂生产
 
第28条 质量检验、留样、实验室与生产区  
第30条 实验动物房与生产区域  
第40条 炮制后的净药材与未炮制药材  
第70条 不同产品规格的生产不得在同室同时进行  
附录五 卡介苗与其它制品生产厂房
核菌素与其它制品生产厂房
 
附录六 含不同核素的放射药品生产区  
  放射性工作区与非放射性工作区  


表2 我国GMP(1998)要求严格防止交叉污染的场合
 

GMP条款 要点 附注
第12条 生产区的设备布置
储存区物料、中间体、待验品、成品的存放
 
第19条 不同级别洁净室(区)之间人员、物料的出入  
第26条 原料取样室  
第27条 称量室、备料室  
第31、32条 设备的材质、结构、清洗、灭菌  
第34条 工艺用水的制备、储存、分配  
第70条 不同品种、规格的生产、包装
洗涤药材用水
生产中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
 
附录1 循环使用的净化空气  
附录4 原料药、中间体的生产、检验  
附录7 中药材的提取、浓缩
含有毒性中药材的药品生产
 

 

    至于污染控制技术,即为控制污染所采取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法、措施和技术,并不属于GMP的内容。GMP是为确保药品质量万无一失,对影响药品生产和质量的各种因素,所提出的一系列基本控制要求。它与污染控制技术,虽密不可分,但却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污染控制技术所涉及的具体方法、措施和技术,要根据实际(不同的工艺、条件、场合等),因地制宜地选择。即使普遍使用,行之有效的方法,也不能奉为是实施GMP的唯一方法,更不能误认是GMP的认证检查标准。因为每种方法、措施和技术,都有它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GMP认证,是对GMP标准种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认定,而不是对其采用的方法、措施和技术的确认。把污染控制技术与GMP标准混为一谈,甚至把实施措施与GMP标准相提并论的作法,是对GMP基本概念的误导。

 

    应该指出,任何一项有效的污染控制技术,都应包括必要的硬件条件和严谨的软件管理这两个不可分隔的前提。舍弃或偏废任一方面,都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GMP中严格、规范有序、科学的管理,为控制污染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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