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用气体的各项规范你清楚了吗?

发布时间:2019-05-09 02:08:31

医用氧气作为医用气体的重要部分,既是维持生命最重要的能源,又同时具有助燃性,因此设计中应注重可靠性和安全性。现代医院医用氧气系统大多采用集中供氧方式,随着氧气系统规模的不断增大,医用氧气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那么,针对医用气体的各项规范你清楚了吗?

液氧站消防安全

多项设计标准中,均有对液氧站消防安全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第4.2.5 条规定:

“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堤。”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中,第3.1.2 条规定: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迷失、闭合、不泄漏。

 

3.1.7 条规定:“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两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液氧站设计中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堤,防火堤构造、容积等也应满足规范中要求。

 

液氧储罐布置


氧气切断及放散

1、入户氧气切断与放散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中,第11.0.4-5 条规定:“进入用户车间的氧气主管道应在车间入口处装设切断阀、压力表,并宜在适当位置设置放散管。”

 

11.0.4-6 条规定:“氧气放散管的管道应引至室外,并应高出附近操作面4m 以上的无明火场所。”

 

切断阀、放散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安全地点,如设置在首层有外门的进线间内或设置在室外阀门井内,当室内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切断氧气供给,并将室内管道中剩余氧气通过放散管排至室外安全地点,以消除氧气的危险隐患。

  由于医院氧气管道依照非生命支持区域和生命支持区域(手术部、ICU 等)分别设置,非生命支持区域的氧气切断阀可以在事故发生时立即关闭,生命支持区域的氧气切断阀应保证患者停止使用后再进行关闭。
如果将切断阀放置于地下室等不便于操作的位置,当事故发生时难以及时操作。

 


氧气切断阀、放散阀布置图

 


2、手术部氧气切断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中,第5.1.14-1 条规定:“生命支持区域的每间手术室、麻醉诱导和复苏室,以及每个重症监护区域外的每种医用气体管道上,应设置区域阀门。”
 
区域阀门主要用于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的隔离及维护使用,关闭区域阀门可阻止或延缓火灾蔓延至附近区域,对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后才能疏散的重病患者起到保护作用。
另外,每间手术室均应设置区域阀门。


手术室阀门布置图


3、氧气超压放散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中,第9.1.4 条规定:“供洁净手术部的气源为集中系统时,应设超压排放安全阀,开启压力应高于最高工作压力0.02MPa,关闭压力应低于最高工作压力0.05MPa,安全阀排放口必须设在室外安全地点。”
 

氧气二级稳压箱一般设置在气体管道井内,安全阀应设置在减压阀后面,超压排放的氧气应通过放散管引至室外安全处。
 


氧气安全阀及放散管布置图


氧气检测与报警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中,第7.1.1-6 条规定:“气源报警及区域报警的供电电源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第7.1.4-2 条规定:“……每间手术室宜设置视觉报警。”第7.4.5 条规定:“……区域报警床干起不宜使用电接点压力表。”第7.4.5条文说明:“……一般推荐每个手术室均安装独立的区域报警器……”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中,第9.1.5 条规定:“进入洁净手术部的各种医用气体应设气体压力显示及流量和超压欠压报警装置。氧气报警不应采用电接点压力表。”表9.2.5-2注释1 规定:“负压手术室负压(真空)吸引装置的排气应经过高效过滤器后排出。”


气体报警系统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每间手术室均安装独立的区域报警器(视觉报警器)(图3);手术部的区域报警装置不宜使用电接点压力表;负压手术室负压(真空)吸引装置的排气应经过高效过滤器后排出。
 
伴随着多个新规范的实施,医用氧气系统的设计需在氧气切断与放散、检测与报警等方面多多关注,以保证医用氧气的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为医患创造更好的工作和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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